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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关于指导会员单位复工复产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0-05-18 12:03:00        来源: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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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各会员单位:

随着国内疫情形势的好转,成都市体育行业复工复产逐步展开,体育产业也吹响复工复产的号角。疫情以来,成都的跆拳道行业受到严重冲击。在这个特殊时刻,协会将跟大家一起同舟共济,共克时艰。鉴于当前相关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导致协会很多会员单位无法复工复产。市体育局及协会高度重视,经过多方努力,协调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协调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等相关文件,特别是近期,成都市体育局、成都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体育类训练机构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体办【2020】9号),市跆拳道运动协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好的让会员单位能够安全有序的复工复产,特对会员单位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06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重新公布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的通知》,跆拳道项目属于体育运动项目,项目序号为24。属于文化教育和艺术项目。

二、面向中小学、成年人等群体开展运动项目(如:田径、游泳、跆拳道、街舞、体育舞蹈、体操、赛艇、足球、篮球等体育项目)运动护照、健身指导、专业训练的体育类训练机构(含公司、协会、俱乐部、体育学校或相关组织)不属于校外教育训练机构,应由各级体育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同时会员单位复工复产务必按照相关部门防疫要求严格执行。

三、为进一步指导规范跆拳道协会会员单位经营范围表述,请会员单位按照各区(市)县体育部门及市场监管、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求对相关证件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变更。

四、如有疑问,欢迎咨询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工作人员:吴老师15708465890,徐老师1334888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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