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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成都”2014年成都市跆拳道传统校锦标赛暨
成都市跆拳道高水平训练基地锦标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14年11月8日至9日 地点:待定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成都市武术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成都市友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三、参加单位
(一)成都市跆拳道传统项目学校
(二)开设跆拳道项目的学校、俱乐部
(三)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四、竞赛项目
(一)精英组竞技比赛组别(男、女)
1、青 年 组: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2、少年甲组: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年乙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4、儿童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5、儿童乙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6、儿童丙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二)精英组竞技比赛内容
(1)青年组
男子:46公斤以下级;46-50公斤级;50-54公斤级;54-58公斤级;58-62公斤级;62-66公斤66-70公斤级;70-74公斤级;74公斤以上级;
女子:40公斤以下级;40-44公斤级;44-48公斤级;48-52公斤级;52-56公斤级;56-60公斤级;60-64公斤级;64-68公斤级;68公斤以上级。
(2)少年甲组
男子:39公斤以下级;39-43公斤级;43-47公斤级;47-51公斤级;51-55公斤级;55-59公斤级;59-63公斤级;63-67公斤级;67-71公斤级;71公斤以上级;
女子:35公斤以下级;35-39公斤级;39-43公斤级;43-47公斤级;47-51公斤级;51-55公斤级;55-59公斤级;59-63公斤级;63-67公斤级;67公斤以上级。
(3)少年乙组:
男子:36公斤以下级;36-40公斤级;40-44公斤级;44-48公斤级;48-52公斤级;52-56公斤级;56-60公斤级;60-64公斤级;64-68公斤级;68公斤以上级;
女子:32公斤以下级;32-36公斤级;36-40公斤级;40-44公斤级;44-48公斤级;48-52公斤级;52-56公斤级;56-60公斤级;60-64公斤级;64公斤以上。
(4)儿童甲组:
男子:25公斤以下级;25-28公斤级;28-31公斤级;31-34公斤级;34-37公斤级;37-40公斤级;40-43公斤级;43-46公斤级;46-49公斤级;49-52公斤级;52公斤以上级;
女子:25公斤以下级;25-28公斤级;28-31公斤级;31-34公斤级;34-37公斤级;37-40公斤级;40-43公斤级;43-46公斤级;46-49公斤级;49-52公斤级;52公斤以上级;
(5)儿童乙组
男子:22公斤以下级;22-25公斤级;25-28公斤级;28-31公斤级;31-34公斤级;34-37公斤级;37-40公斤级;40-43公斤级;43-46公斤级;46-49公斤级;49公斤以上级;
女子:22公斤以下级;22-25公斤级;25-28公斤级;28-31公斤级;31-34公斤级;34-37公斤级;37-40公斤级;40-43公斤级;43-46公斤级;46-49公斤级;49公斤以上级。
(6)儿童丙组
男子:19公斤以下级;19-22公斤级;22-25公斤级;25-28公斤级;28-31公斤级;31-34公斤级;34-37公斤级;37-40公斤级;40-43公斤级;43-46公斤级;46公斤以上级;
女子:19公斤以下级;19-22公斤级;22-25公斤级;25-28公斤级;28-31公斤级;31-34公斤级;34-37公斤级;37-40公斤级;40-43公斤级;43-46公斤级;46公斤以上级;
(三)大众组竞技比赛组别(男、女)
1、青 年 组: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2、少年甲组: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年乙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4、儿童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5、儿童乙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6、儿童丙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7、幼 儿 组: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四)大众组竞技比赛内容
(1)青年组
男子:46公斤以下级;46-49公斤级;49-52公斤级;52-55公斤级;55-58公斤级;58-61公斤级;61-64公斤级;64-67公斤级;67-70公斤级;70-73公斤级;73公斤以上级;
女子:40公斤以下级;40-43公斤级;43-46公斤级;46-49公斤级;49-52公斤级;52-55公斤级;55-58公斤级;58-61公斤级;61-64公斤级;64-67公斤级;67公斤以上级。
(2)少年甲组
男子:39公斤以下级;39-42公斤级;42-45公斤级;45-48公斤级;48-51公斤级;51-54公斤级;54-57公斤级;57-60公斤级;60-63公斤级;63-66公斤级;66-69公斤级;69 -72公斤级;72公斤以上级;
女子:35公斤以下级;35-38公斤级;38-41公斤级;41-44公斤级;44-47公斤级;47-50公斤级;50-53公斤级;53-56公斤级;56-59公斤级;59-62公斤级;62-65公斤级;65-68公斤级;68公斤以上级。
(3)少年乙组:
男子:36公斤以下级;36-39公斤级;39-42公斤级;42-45公斤级;45-48公斤级;48-51公斤级;51-54公斤级;54-57公斤级;57-60公斤级;60-63公斤级;63-66公斤级;66-69公斤级;69公斤以上级;
女子:32公斤以下级;32-35公斤级;35-38公斤级;38-41公斤级;41-44公斤级;44-47公斤级;47-50公斤级;50-53公斤级;53-56公斤级;56-59公斤级;59-62公斤级;62-65公斤级;65公斤以上。
(4)儿童甲组:
男子:25公斤以下级;25-27公斤级;27-29公斤级;29-31公斤级;31-33公斤级;33-35公斤级;35-37公斤级;37-39公斤级;39-41公斤级;41-43公斤级;43-45公斤级; 45-47公斤级;47-49公斤级;49-51公斤级;51公斤以上级;
女子:25公斤以下级;25-27公斤级;27-29公斤级;29-31公斤级;31-33公斤级;33-35公斤级;35-37公斤级;37-39公斤级;39-41公斤级;41-43公斤级;43-45公斤级; 45-47公斤级;47-49公斤级;49-51公斤级;51公斤以上级。
(5)儿童乙组
男子:22公斤以下级;22-24公斤级;24-26公斤级;26-28公斤级;28-30公斤级;30-32公斤级;32-34公斤级;34-36公斤级;36-38公斤级;38-40公斤级;40-42公斤级;42-44公斤级;44-46公斤级;46-48公斤级;48公斤以上级;
女子:22公斤以下级;22-24公斤级;24-26公斤级;26-28公斤级;28-30公斤级;30-32公斤级;32-34公斤级;34-36公斤级;36-38公斤级;38-40公斤级;40-42公斤级; 42-44公斤级;44-46公斤级;46-48公斤级;48公斤以上级。
(6)儿童丙组
男子:19公斤以下级;19-21公斤级;21-23公斤级;23-25公斤级;25-27公斤级;27-29公斤级;29-31公斤级;31-33公斤级;33-35公斤级;35-37公斤级;37-39公斤级;39-41公斤级;41-43公斤级;43-45公斤级;45公斤以上级;
女子:19公斤以下级;19-21公斤级;21-23公斤级;23-25公斤级;25-27公斤级;27-29公斤级;29-31公斤级;31-33公斤级;33-35公斤级;35-37公斤级;37-39公斤级;39-41公斤级;41-43公斤级;43-45公斤级;45公斤以上级。
(7)幼儿组
男子:18公斤以下;18-20公斤;20-22公斤;22-24公斤;24-26公斤;
女子:18公斤以下;18-20公斤;20-22公斤 ;22-24公斤;24-26公斤。
注:称重要求
1、各组别运动员最轻级别和最重级别的净体重,上、下线不得超过3公斤(如 35公斤以下级,体重最低不得少于 32公斤;如63公斤以上级,体重最高不得高于66公斤。
2、称重:“公斤”重量的标准,均按上线为合格(如51-53公斤级,实际应为51.01-53公斤级)。
(五)品势、特技、击破、跆操比赛组别(男、女)
1、成年组:199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18岁及18岁以上)
2、青年组: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年组:1999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4、儿童组: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5、幼儿A组: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6、幼儿B组:200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品势比赛内容
分类 |
预赛 |
决赛 |
|
个人 |
幼儿A、B组 |
太极1章 |
太极2章 |
儿童组 |
太极3、4章 |
太极5、6章 |
|
少年组 |
太极5、6章 |
太极7、8章 |
|
青年组 |
太极7、8章 |
高丽、金刚 |
|
成年组 |
高丽、金刚 |
太白、平原 |
|
混双 |
儿童组 |
|
太极6章 |
少年组 |
|
太极8章 |
|
青年组 |
|
金刚 |
|
成年组 |
|
平原 |
|
3人团体 |
儿童组 |
|
太极6章 |
少年组 |
|
太极8章 |
|
青年组 |
|
金刚 |
|
成年组 |
|
平原 |
预赛和决赛均为电子打分,第一轮预赛获得前八名的选手进入第二轮决赛,决赛按照得分多少录取前八名成绩,比赛内容参照上表进行。
注:报名人数不足16人的组别直接进入决赛。
2、团体、混合比赛
3、实行电子打分制,只进行一轮决赛,按照得分多少录取前八名成绩,比赛内容参照上表进行。
(七)特技比赛内容(不分男女)
1、特技比赛四个组分别需完成一个规定动作和一个自选动作,共两个比赛动作。两个动作得分总合为选手最终比赛得分,按照选手积分多少录取前八名成绩:
A、成年组规定动作为:腾空后旋踢破板,双脚离地高度为20厘米;
B、青年组规定动作为:腾空360°旋风踢破板,双脚离地高度为20厘米;
C、少年组规定动作为:腾空侧踢破板,双脚离地高度为1米;
D、儿童组规定动作为:腾空前踢破板,双脚离地高度为20厘米;
2、比赛每组时间为1分30秒,超时10秒后开始扣分。
3、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域等候裁判组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4、木板由组委会统一提供,报名时各队报所需数量,并交纳押金。
(八)击破比赛内容(不分男女)
1、本次比赛击破规定动作为正拳,击破多者获胜。
2、击破物统一由组委会提供,标准为30×25×1cm木板。(木板由运动员自行报数量,最后以击破数量决出排名,如果击破数量相同,再进行下轮比赛)
3、参赛选手正拳击破部位不得有任何附着物,组委会统一在击破物上放置毛巾。
4、选手上场后必须在裁判发令20秒内完成动作。
5、击破物放在无弹性,无障碍的水平面上,木板之间无缝隙。
(九)时尚跆操内容(不分男女,人数6—12人)
1、跆拳道时尚跆操比赛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交图样的前题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题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等,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2、音乐:规定套路音乐由大会统一提供;自编套路由参赛单位自行准备,大会统一播放。
3、每套动作时间不得超过3分40秒钟,超时10秒开始扣分。
4、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等待裁判员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5、在动作编排中不得出现世跆联(WTF)以外的跆拳道动作风格及形式,也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特别情况下可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但必须在比赛前征得组委会单项裁判负责人同意;
五、参加办法
(一)每队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不限。
(二)每队男、女每个级别所报运动员人数不限;
(三)2012-2014年11月前在成都市跆拳道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一、二等奖的单位,必须参加精英组竞技比赛(个别初学者可报大众组,但在报名表上必须备注,注若未标注,视为报精英组比赛)。否则,一经举报,将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四)参赛队报到时,必须交验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体检合格,适宜参加该项比赛的身体健康证明(体检应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大会不予接待。比赛中出现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均由各代表队自行负责,组委会不承担法律责任和医疗义务。
(五)运动员必须为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个人会员,小学生须达到由市跆协认可的黄带及以上级位,中学生须达绿带及以上级位。
(六)教练员必须是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注册教练员。
六、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分为个人竞技、品势个人、品势混双、品势团体比赛。
(二)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技、品势规则》。
(三)采用单败淘汰制和积分制决胜负。
(四)允许击头的组别,参赛选手必须佩戴护齿,不佩戴者将予以警告或扣分处理。
七、计分方法
本次大赛设团体总分奖:传统校精英组、非传统校精英组、传统校大众组、非传统校大众竞技个人赛男、女各级别分别录取前八名(第三名至第四名和第五名至第八名不再比赛,按并列录取),按9、7、5.5、2.5计团体分;品势(个人、团体、特技、击破、跆操)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大众组竞技赛、品势(个品、团体、特技、击破、跆操)一至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其中一至三名颁发金、银、铜牌);精英组竞技赛一至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其中一至三名颁发奖杯);各级别报名人数超过16人,将分组进行比赛,并分别录取一至八名,以此类推。
(二)团体总分奖根据传统校和非传统校各单位竞技比赛成绩总分(男、女合计)分别计算名次;竞技精英组、竞技大众组、品势(个品、团体、特技、击破、跆操)分别录取一、二、三等奖予以奖励;团体总分数相等的单位,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录取比例为4:4:3。
(三)设“优秀教练员”(每队评选1-2名)、“优秀运动员”(按照10:1的比例进行评选)、“优秀组织”奖(按照20:1的比例进行评选)。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本次比赛统一进行电子报名(一律不接收手写报名表),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比赛报名表传到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并电话确认。
(二)联系人:李媛媛13348885723、68065796
报名表专用邮箱:1026152052@qq.com(不接受离线文件) 群QQ:160267866
(三)各队教练、领队请于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全天报到,下午3:00在城北体育馆三楼会议室开领队、教练员联系会,请务必参加。
十、经费
详见附件《“运动成都”2014年成都市跆拳道传统校锦标赛暨成都市跆拳道高水平训练基地锦标赛补充通知》。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选派,报市体育局备案。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
(一)运动员比赛护具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准备(护头、护裆、护臂、护腿、护手、护齿)。
(二)各参赛单位经费(食、宿、交通)均自理。
(三)参加本次大会获得竞技前三名的运动员可按政策办理三级运动员。
(四)各参赛单位/选手如需在比赛秩序册上登印宣传广告,请将设计好的资料(四色彩色印刷样稿和菲林大度16开)以及广告印刷费1000元,于2014年11月3日前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其他形式的宣传广告直接与协会办公室联系。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附件《“运动成都”2014年成都市跆拳道传统校锦标赛暨成都市跆拳道高水平训练基地锦标赛补充通知》
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教育局
二O一四年九月
附件
“运动成都”2014年成都市跆拳道传统校锦标赛暨
成都市跆拳道高水平训练基地锦标赛规程
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现将比赛有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比赛运动队领队、教练员联系会定于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下午3:00在城北体育馆三楼会议室召开,请准时参加。
二、参赛费用:
1、竞技(精英组):180元/项
2、竞技(大众组):120元/项
3、品势:个人品势60元/项、混双100元/项、团体150元/项
4、击破、特技:60元/项
5、时尚跆操:500元/项(超过1人按50元/人收费)
注:参赛费必须在报到当天缴纳完毕,否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三、用于击破和特技的比赛木板由大会统一提供(按10元/块结算),报名时各队报所需大概数量,并交纳300元押金。
四、如需更换运动员或级别,必须于10月29日下午3时前到协会办理手续,并缴纳更换费50元。
六、未购买跆拳道专用保险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协会可代为办理(30元/人)。
七、申诉:对本场比赛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时根据仲裁条例,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程序:由参加当场比赛的教练员或领队于当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表》,并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人民币。经大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如胜诉,所缴纳的申诉费全额退还;如败诉,则不退还申诉费。
八、其他:参赛报名表请自行到协会QQ群共享(群号160267866),或者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网站赛事计划内下载。官网下载链接http://www.tkd028.com/ShowNews.asp?D_ID=856
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二O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