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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成都市体育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成都市武术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三、竞赛时间
2021年10月30-31日
四、竞赛地点
待定。
五、参赛单位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各直属(直管)学校。
六、竞赛项目
(一)组别设置
高中组(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
初中组(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
小学甲组(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
小学乙组(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
(二)级别设置
1、高中组
男子:-55kg、-60kg、-65kg、-70kg、+70kg;
三人团体品势。
女子:-50kg、-55kg、-60kg、-65kg、+65kg;
三人团体品势。
2、初中组
男子:-46kg、-50kg、-54kg、-58kg、+58kg;
三人团体品势。
女子:-44kg、-48kg、-52kg、-56kg、+56kg;
三人团体品势。
3、小学甲组
男子:-39kg、-42kg、-45kg、-48kg、+48kg;
三人团体品势。
女子:-39kg、-42kg、-45kg、-48kg、+48kg;
三人团体品势。
4、小学乙组
男子:-34kg、-37kg、-40kg、-43kg、+43kg;
三人团体品势。
女子:-34kg、-37kg、-40kg、-43kg、+43kg;
三人团体品势。
七、参加办法
1、由各区(市)县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组团参加所设项目比赛。
2、各区(市)县代表团应在本辖区内建立选拔赛制度(高中组除外),以公开、透明方式选出运动员(队)代表辖区参加本次运动会。
3、直属(直管) 学校参加校区所在区域选拔赛。
4、各项目参赛运动队须统一服装。
八、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应是具有成都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并代表学籍所在区域参加本次运动会。
2、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对运动员资格的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大打小。对违反竞赛规程、规则的行为,除取消当事人(队)比赛资格、比赛成绩、评优评先资格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赛、通报批评等处罚。
3、参赛运动员须经二级乙等以上医疗部门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者,并由参赛单位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于报名时将身份证、学籍卡(有照片)、体检证明、保险证明等一并报各项目承办单位核查。
九、竞赛办法
本次比赛各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1-2名,每个代表队每个级别限报1人。
单个级别报名人数不足6人时,直接取消该级别。
十、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各级别录取前8名,按照9、7、5.5、5.5、2.5、2.5、2.5、2.5计入各代表队总分。
不足8人(队)时按实际参赛数由高到低录取名次。
2、各组别得分计入各代表队总分,四个学龄组别比赛结束后,按《2021年成都市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录取团体名次。
团体总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总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3、设“优秀教练员”(获一等奖的单位可推荐2人)、“优秀指导教师”(获一等奖的单位可推荐1人)、“优秀裁判员”(按照本项目裁判员总数8:1进行推选)。
4、成绩发布平台: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http://www.tkd028.com/)。
十一、报名办法
1、各参赛单位按照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报名。
成都市跆协办公室电话:028-85077335,市跆协吴老师:15708465890。
2、各项目报到时交验运动员学籍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保险证明。
十二、其他事项
1、裁判:各项目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2、大会设立各单项竞赛委员会。单项竞赛委员会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协调组织、运动员资格审核及赛风赛纪等相关工作。
3、各代表团所需经费一律自理。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