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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斯杯”首届四川省跆拳道级位公开赛
中国中小学生跆拳道锦标赛(四川省分站赛)选拔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4月14-15日 地点:成都奥克斯广场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大众体育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四川省大众体育联合会跆拳道委员会 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成都市友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成都市奥克斯广场
三、参加单位
(一)四川省各中、小学校、传统项目学校及高校;
(二)开设跆拳道项目的学校、俱乐部;
(三)跆拳道爱好者。
四、竞赛项目(见附件2)
五、参赛办法
(一)每队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人数按照运动员10:1的比例。
(二)参加竞技比赛运动员需是成都市跆协认证黄绿带及以下级别。
(三)为了规范报名,防止错报、误报、漏报,报名截止后不得无故弃权、更改以及增加报名,弃权必须向大赛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违者取消下一年度比赛资格,更改、增加报名需加收费用(仅限报到当天)。
(四)报名时,请各队认真核对运动员参赛组别、级别及对应年龄,领队教练对本队所有队员报名参赛信息真实性负责,比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对获奖运动员进行资格核查,请各代表队领队携带运动员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领奖,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获奖运动员将被取消成绩,依次递补,并取消该队团体总分,取消年终评优、评先,取消教练员注册资格,同时在协会网站上通报。
(五)所有运动员必须购买跆拳道专项保险(在提交报名表时,请将身份证号码仔细核对清楚,报名提交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将作为购买保险的依据),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必须附近三月县级以上医院脑电图证明,由参赛队负责人检查及保管结果,各参赛单位请根据检查结果组织参赛。竞技比赛由裁判组提前称体重,超重者不得参加比赛。各参赛单位报到时由领队签署免责声明,运动员比赛中发生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赔偿按保险协议办理,组委会不承担责任。运动员比赛、训练、交通食宿等安全管理等由各领队、教练和运动员监护人负责。
(六)参赛运动员须是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个人会员(比赛须出示会员证)。
(七)教练员必须是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注册教练员。
(八)本次比赛前八名有资格参加2018年中国中小学生跆拳道锦标赛(四川省分站赛)
六、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分为品势、竞技两个大项。
(二)品势按照《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晋级考试大纲》执行、竞技按照《中国跆拳道协会竞赛办法》执行。
(三)比赛按打分制决名次。
七、计分方法
本次比赛设团体总分奖:竞技比赛各组别前八名按9、7、5.5、2.5计入团体总分,品势各组别按等奖分别录取,按7、4、2计入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录取前30名,录取名额为10、10、10。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品势根据报名人数超过9人,将进行分组,每组比赛成绩获1-3名、4-6名、7-9名分别按一、二、三等奖录取,并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二)竞技比赛根据报名人数超过8人进行分组,每组比赛成绩取前8名(第三、四名并列第三名,第五至八名并列第五名),前三名颁发证书和奖牌,第五名颁发证书。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报名,报名截至时间:2018年4月6日17:00,报名链接:http://scsdztylhh.com/Page/manager_dw/signup.aspx?id=80
备注:网上报名,截至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联系人:吴秋诗15708465890、章跃:15884422288
协会群QQ:160267866/300422228(进群备注单位+姓名)
(三)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14:00报道,14:30召开领队会、教练员会。
十、经费
见补充通知
注:参赛费必须在报到当天缴纳完毕,否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
各参赛单位经费(食、宿、交通)均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附件2:比赛项目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