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成都市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来源: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浏览量:
报名起止时间:1970-01-01 至 1970-01-01
保护视力色: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
“运动成都”2011年成都市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成都市武术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成都市友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2011年8月20日至21日、成都体育学院
三、参加单位
(一)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局级公司)、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行业系统体协、
厂矿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驻蓉部队、境外驻蓉机构、街道社区均可组队参赛
(二)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四、竞赛组别及内容
(一)竞技比赛组别(男、女)
1、成年组: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
2、青年组:1993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年甲组: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4、少年乙组: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5、儿童甲组: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6、儿童乙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7、儿童丙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品势、特技及击破比赛组别(男、女)
1、成年组: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
2、青年组:1993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年组:1995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4、儿童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竞技比赛内容
1、成年组:
男子:52公斤以下级;52-55公斤级; 55-58公斤级;58-61公斤级;61-64公斤级;
64-67公斤级;67-70公斤级;70-73公斤级;73-76公斤级;76公斤以上级;
女子:42公斤以下级;42-45公斤级;45-48公斤级;48-51公斤级;51-54公斤级;
54-57公斤级;57-60公斤级;60-63公斤级;63-66公斤级;66公斤以上级。
2、青年组:
男子:43公斤以下级;43-46公斤级;46-49公斤级;49-52公斤级;52-55公斤级;
55-58公斤级;58-61公斤级;61-64公斤级;64-67公斤级;67-70公斤级;
70-73公斤级;73公斤以上级;
女子:37公斤以下级;37-40公斤级;40-43公斤级;43-46公斤级;46-49公斤级;
49-52公斤级;52-55公斤级;55-58公斤级;58-61公斤级;61-64公斤级;
64-67公斤级;67公斤以上级。
3、少年甲组:
男子:39公斤以下级; 39-42公斤级;42-45公斤级;45-48公斤级;48-51公斤级;
51-54公斤级;54-57公斤级;57-60公斤级;60-63公斤级;63-66公斤级;
66-69公斤级;69 -72公斤级;72公斤以上级;
女子:35公斤以下级;35-38公斤级;38-41公斤级;41-44公斤级;44-47公斤级;
47-50公斤级;50-53公斤级;53-56公斤级;56-59公斤级;59-62公斤级;
62-65公斤级; 65-68公斤级;68公斤以上级。
4、少年乙组:
男子:36公斤以下级;36-39公斤级;39-42公斤级;42-45公斤级;45-48公斤级;
48-51公斤级;51-54公斤级;54-57公斤级;57-60公斤级;60-63公斤级;
63-66公斤级; 66-69公斤级;69公斤以上级;
女子:32公斤以下级;32-35公斤级;35-38公斤级;38-41公斤级;41-44公斤级;
44-47公斤级;47-50公斤级;50-53公斤级;53-56公斤级;56-59公斤级;
59-62公斤级;62-65公斤级;65公斤以上级。
5、儿童甲组:
男子:25公斤以下级; 25-27公斤级;27-29公斤级;29-31公斤级;31-33公斤级;
33-35公斤级;35-37公斤级;37-39公斤级;39-41公斤级;41-43公斤级;
43-45公斤级; 45-47公斤级;47-49公斤级;49-51公斤级;51公斤以上级;
女子:25公斤以下级;25-27公斤级;27-29公斤级;29-31公斤级;31-33公斤级;
33-35公斤级;35-37公斤级;37-39公斤级;39-41公斤级;41-43公斤级;
43-45公斤级; 45-47公斤级;47-49公斤级;49-51公斤级;51公斤以上级。
6、儿童乙组:
男子:22公斤以下级;22-24公斤级;24-26公斤级;26-28公斤级;28-30公斤级;
30-32公斤级;32-34公斤级;34-36公斤级;36-38公斤级;38-40公斤级;
40-42公斤级;42-44公斤级;44-46公斤级;46-48公斤级;48公斤以上级;
女子:22公斤以下级;22-24公斤级;24-26公斤级;26-28公斤级;28-30公斤级;
30-32公斤级;32-34公斤级;34-36公斤级;36-38公斤级;38-40公斤级;
40-42公斤级; 42-44公斤级;44-46公斤级;46-48公斤级;48公斤以上级。
7、儿童丙组:
男子:19公斤以下级;19-21公斤级;21-23公斤级;23-25公斤级;25-27公斤级;
27-29公斤级;29-31公斤级;31-33公斤级;33-35公斤级;35-37公斤级;
37-39公斤级;39-41公斤级;41-43公斤级;43-45公斤级;45公斤以上级;
女子:19公斤以下级;19-21公斤级;21-23公斤级;23-25公斤级;25-27公斤级;
27-29公斤级;29-31公斤级;31-33公斤级;33-35公斤级;35-37公斤级;
37-39公斤级;39-41公斤级;41-43公斤级;43-45公斤级;45公斤以上级。
注:
1、各组别运动员最轻级别和最重级别的净体重,上、下线不得超过3公斤(如 35公斤以下级,体重最低不得少于 32公斤;如63公斤以上级,体重最高不得高于66公斤。
2、“公斤”重量的标准,均按上线为合格(如51-53公斤级,实际应为51.01-53公斤级)。
(四)品势比赛内容
成年组:品势太极8章、高丽为规定预赛内容,金刚、太白、平原为淘汰赛内容
青年组:品势太极7、8章为规定预赛内容,高丽、金刚、太白为淘汰赛内容
少年组:品势太极4、5章为规定预赛内容,太极6—8章为淘汰赛内容
儿童组:品势太极1、2章为规定预赛内容,太极3—5章为淘汰赛内容
品势团体比赛:
(1)男、女成年组;成年混双组 (2)男、女青年组;青年混双组
(3)男、女少年组;少年混双组 (4)男、女儿童组;儿童混双组
品势个人比赛:
(1)男、女成年组;(2)男、女青年组;(3)男、女少年组;(4)男、女儿童组
1、个人赛
A、预赛:施行PK制。在规定的预赛内容中抽签选择一套(赛前会议公布)进行比赛。
B、淘汰赛:施行PK制。按预赛品势得分排名,取前八名进入淘汰赛。比赛内容依次按淘汰赛制定品势进行。(例:儿童组1/8比赛为3章、1/4比赛为4章、决赛为5章)
2、团体、混合比赛
施行打分制,只进行一轮。在各级别规定的淘汰赛内容中抽签选择一套(赛前会议公布)
进行比赛。(例:儿童组团体、混合比赛内容为3—5章中抽选一个)
(五)特技比赛内容(不分男女)
(1)特技比赛四个组分别需完成一个规定动作和一个自选动作,共两个比赛动作:
A、成年组规定动作为:无障碍腾空侧踢破板,高度为2.2米
B、青年组规定动作为:无障碍腾空侧踢破板,高度为2米
C、少年组规定动作为:腾空后旋踢破板,高度为1.8米
D、儿童组规定动作为:腾空前踢破板,高度为1.7米
(2)比赛每组时间为1分30秒,超时10秒后开始扣分。
(3)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域等候裁判组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4)木板由组委会统一提供,报名时各队报所需数量,并交纳押金。
(六)击破比赛内容(不分男女)
(1)本次比赛击破规定动作为正拳,击破多者获胜。
(2)击破物统一由组委会提供,标准为30×25×1cm木板。(木板由运动员自行报数量,
最后以击破数量决出排名,如果击破数量相同,再进行下轮比赛)
(3)参赛选手正拳击破部位不得有任何附着物,组委会统一在击破物上放置毛巾。
(4)选手上场后必须在裁判发令20秒内完成动作。
五、参加办法
(一)每队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不限。
(二)每队男、女每个级别所报运动员人数不限。
(三)参赛队报到时,必须交验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体检合格,适宜参加该项比
赛的身体健康证明(体检应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大会不予接待。比赛中出现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均由各代表队自行负责,组委会不承担
法律责任和医疗义务。
(四)运动员必须为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个人会员,小学生须达到由市跆协认可的
黄带及以上级位,中学生须达绿带及以上级位。
(五)教练员必须是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注册教练员。
六、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比赛。
(二)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三)采用单败淘汰制。
(四)参赛选手护具、道服自备。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单项
男、女各级别分别录取前八名(第三名至第四名和第五名至第八名不再比赛,按并列录取);一至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其中一至三名颁发金、银、铜牌)。按9、7、5、2计分。
(二)团体
按各单位总分多少排列团体(男、女合计)名次。团体总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着名次列前,余类推。竞技和品势分别录取一、二、三等奖予以奖励,比例:8、8、4。
(三)设“优秀教练员”(每队评选1名)、“优秀运动员”(按照10:1的比例进行评选)。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本次比赛统一进行电子报名(一律不接收手写报名表),于2011年 8月12日前将比赛报名表传到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并电话确认。
(二)联系人:徐春霞(13348881593、68065796、传真:68065795
邮 箱:158616198@163.com QQ:158616198
(三)各队教练、领队请于2011年8月17日下午3:00在城北体育馆三楼会议室开领队、教练员联系会,请务必参加。
(四)裁判:仲裁、裁判员均由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九、其他
(一)运动员比赛护具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准备(护头、护裆、护臂、护腿)。
(二)各参赛单位经费(食、宿、交通)均自理。
(三)参加本次大会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可按政策办理三级运动员。
(四)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教育局
二O一一年六月
“运动成都”2011年成都市跆拳道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现将比赛有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成都市跆拳道锦标赛定于2011年8月17日(星期三下午3:00)召开运动队领队、教练员联系会,请准时参加(地点:城北体育馆三楼会议室)。
二、每名运动员参加一项比赛交参赛费90元,参加两项及以上交报名费150元。(请于8月17日报名结束前交到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三、未满10周岁的运动员严禁击打头部。
四、用于击破和特技的比赛木板由大会统一提供(按10元/块结算),报名时各队报所需大概数量,并交纳300元押金。
五、如需更换运动员,必须于8月17日下午3时前到协会办理手续,并缴纳更名
费50元。
六、未购买跆拳道专用保险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协会可代为办理(30元/人)。
七、申诉:对本场比赛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时根据仲裁条例,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程序:由参加当场比赛的教练员或领队于当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表》,并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人民币。经大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如胜诉,所缴纳的申诉费全额退还;如败诉,则不退还申诉费。
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二O一一年六月
“运动成都”2011年成都市跆拳道锦标赛报名表
道馆(学校)名称: 教练姓名及电话:
姓名 |
性别 |
组别 |
公斤级别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运动成都”2011年成都市跆拳道锦标赛优秀教练员申请表
道馆(学校)名称: 教练姓名及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运动成都”2011年成都市跆拳道锦标赛优秀运动员申请表
道馆(学校)名称: 教练姓名及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