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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成都” 2012年成都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系列选拔赛-中学生跆拳道锦标赛
来源: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浏览量: 报名起止时间:1970-01-01 至 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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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成都” 2012年成都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系列选拔赛
中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教育局
二、承办:成都市城北体育馆   成都市武术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成都市友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3月25日   地点:成都大学(十陵镇)
五、参加单位:
1、成都市跆拳道传统项目学校。       
2、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各会员单位。
3、有条件开展跆拳道项目的学校。
六、组别:
1、高中组   2、初中组
七、竞赛项目
高中组:
男子:43公斤以下级、43-46公斤级、46-49公斤级、49-52公斤级、52-55公斤级、
55-58公斤级、58-61公斤级、61-64公斤级、64-67公斤级、67-70公斤级、
70-73公斤级、73公斤以上级;
女子:38公斤以下级、38-41公斤级、41-44公斤级、44-47公斤级;47-50公斤级、
50-53公斤级、53-56公斤级、56-59公斤级、59-62公斤级、62-65公斤级、
65-68公斤级、68公斤以上级;
初中组:
男子:36公斤以下级、36-39公斤级、39-42公斤级、42-45公斤级、45-48公斤级、
48-51公斤级、51-54公斤级、54-57公斤级、57-60公斤级、60-63公斤级、
63-66公斤级、66公斤以上级;
女子:34公斤以下级、34-37公斤级、37-40公斤级、40-43公斤级、43-46公斤级、
46-49公斤级、49-52公斤级、52-55公斤级、55-58公斤级、58-61公斤级、
61-64公斤级、64以上公斤级;
注:1、各组别运动员最轻级别和最重级别的净体重,上、下限不得超过3公斤(如 26公斤以下级,体重最低不得少于 23公斤;如46 公斤以上级,体重最高不得高于49公斤);
八、参加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1—3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2、运动员必须为市跆协当年注册会员;
3、中学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通过市跆协考核认定的绿带及以上带位;
4、报到时,必须交验户籍和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体检应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跆拳道专用保险;
5、参赛队教练员必须是市跆协注册教练员。
九、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 
2、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3、采用单败淘汰制;     
4、参赛选手护具、道服自备。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单项
高中组男、女各级别分别录取前八名(第五名至第八名不再比赛,按并列录取),按9、7、6、5、2计分;
初中组男、女各级别分别录取前八名(第五名至第八名不再比赛,按并列录取),按9、7、6、5、2计分
(二)、团体:
学校和社会培训单位分别按各级别得分之和分别录取一、二、三等奖,第1—3名为一等奖,第4—6名为二等奖,第7—10名为三等奖。如遇团体总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三)、个人:
设“优秀运动员”、“优秀指导教师”奖,按8:1的比例录取。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单项:
1、报名:本次比赛统一进行电子报名(一律不接收手写报名报),于2012年 3月16日前将比赛报名表传到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并电话确认。
(邮箱: 158616198@qq.com)(单位地址:成都市花圃北路9号)。
2、联系人:徐春霞(联系电话:13348881593   68065796 ) 
3、裁判:裁判长由主办单位聘请,裁判员、仲裁由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选派。
十二、其他
1、运动员比赛护具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准备(护头、护裆、护臂、护腿),否则一律不予参赛。
2、决赛阶段采用全程摄像。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教育局  

二O一二年二月






2012年“运动成都”成都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系列选拔赛
中学生跆拳道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一、各队教练、领队请于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下午3:00在城北体育馆三楼会议室开领队、教练员联系会,请务必参加,不另行通知。
二、各参赛单位经费(食、宿、交通)均自理。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交报名费90元/人。
四、未入会运动员,可在报名时办理入会手续(办理时需带学生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个人会员证工本费、年度注册费共计20元/本,)。已办理会员证的需缴纳注册费10元/年。
五、未购买跆拳道专用保险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协会可代为办理每份30元。
六、获得本次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可获得参加成都市跆拳道高水平运动队暑期培训资格。
七、申诉
申诉范围:对本场比赛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时根据仲裁条例,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程序:由参加当场比赛的教练员或领队于当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表》,并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经大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如胜诉,所缴纳的申诉费全额退还;如败诉,则不退还申诉费。 
                             

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二O一二年二月
中学生跆拳道锦标赛报名表:下载2012年成都市中学生跆拳道比赛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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